|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》的相关规定: 《商标注册证》遗失或者破损的,商标注册人应向商标局提出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,及时申请补发。 办理补证申请所需资料及时间: 1、商标代理委托书,一式两份:申请人在委托人章戳处加盖公章或签名; 2、商标证书复印件,一式三份; 3、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,一式三份; 4、时间:三个月左右商标局核发《商标注册证》; 5、注意事项: (1)补证与变更名义一起办理的,如补证申请以变更前的商标注册人名义提出,补发的《商标注册证》名义为原商标注册人;如补证申请以变更后的商标注册人名义提出的,补发的《商标注册证》名义为变更后的商标注册人。如原商标注册人公章已作废的,在申请书上可以加盖变更后商标注册人的公章,但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; (2)补证与转让一起办理的,如补证申请以转让人名义提出,补发的《商标注册证》名义为转让人;如补证申请以受让人名义提出,补发的《商标注册证》名义为受让人。 |